超八成调查参与者不满家暴处置,公众期待警方做得更多
首发 / 新媒体女性 编辑 / ou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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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大多对家暴问题高度敏感
本次调查回收的问卷显示,女性参与者占比达到95.83%,19岁-30岁年龄群体占比78.74%,本科及以上学历群体占比83.61%。问卷参与者以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女性为主。
在对家庭暴力的认知方面,98.74%的参与者能准确对将家暴定性为“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9成以上的参与者能识别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及限制人身自由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这说明问卷参与者大多对家暴问题高度敏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反家暴法》实施后公众意识的提高。
此外,认为经济控制和冷暴力属于家暴的参与者比例相对较低,但也超过七成。在《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中,家暴的表现形式并没有纳入“经济控制”,但是通过经济控制造成对方生活不便,以致人身自由受限,甚至身心健康受损的后果,同样构成家暴。内蒙古、新疆等地的反家暴地方性立法已不同程度地将经济控制纳入到家暴范畴之中。
同样,冷暴力也不属于《反家暴法》所规定的家庭暴力表现形式,关于“冷暴力”是否属于家暴行为也一直存在争议,78.78%的参与者认为“长期冷淡对方、回避语言交流”属于家庭暴力行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希望将冷暴力纳入家庭暴力形式的呼声之高。
公安机关防治家暴责任认知度最高
超八成人将报警视为求助第一选择
在问及哪些部门具有防治家暴的责任时,超八成参与者选择了公安机关和妇联。其中,认定公安机关的比例最高,为83.16%,而选择“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的仅有有43.88%,对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认识度偏低。
在了解公众知晓哪些求助渠道的题目中,参与者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的比例最高,达到93.09%,其次则是向妇联、居(村)委会求助、投诉和寻求法律援助。调查中发现,参与者对告诫书和庇护所制度的知晓程度相对较低。
参与者整体满意度低迷
公安机关不满意度过半
在问及参与者对反家暴责任部门处置家暴的总体感受时,57.58%的参与者表示“很不满意”,23.59%的参与者表示“不太满意”,总体“不满意”表态的参与者占比超过八成。在反馈中,有参与者留言说到:“算了吧,无论向哪方求助最后都是劝和”、“大部分根本就不会管”。15.92%的参与者觉得“说不清”,有参与者表示,自己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并没有机会了解反家暴责任部门有哪些、其各自的责任和工作落实程度如何,所以不好作出评价。
在了解参与者具体是对哪些部门处置家暴不满意时,51.3%的人选择了公安部门。在前项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参与者对公安机关防治家暴责任的认知度最高,报警求助的意愿也最大,而与这种高度期待相匹配的,却是参与者对公安部门较低的满意度。这些不满意情绪既来自于此前被舆论热议的多起恶性家暴案件中,警方失责所带来的负面观感,也来自于部分参与者过往的亲身体验,认为警方未能及时有效发挥作用,这一点迫切需要公安机关引起重视。
新媒体成普及反家暴法重要窗口
五成人为反家暴宣传工作打 1 分
调查结果显示,75.93%的参与者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了解《反家暴法》,其次为新闻APP及门户网站,占比45.45%,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排至第三位,占比38.72%。新媒体已成为公众了解《反家暴法》最主要的渠道。
与之相比,公众场所公益广告、学校教育和街道社区宣传占比较低,学校教育占比甚至不足一成。 在另一题中,83.25%的参与者表示其所在社区、街道、学校、工作单位从未组织过反家暴宣传活动。这类渠道本应是《反家暴法》线下传播的主力军,从调查结果看来,它们未发挥应有的宣传作用。
53%的参与者给反家暴宣传工作打出1分,若按6分为及格线算,高达 94%的参与者认为目前的反家暴的宣传工作不及格。
信息公开透明度不足
公众了解度和认可度较低
在问及公众是否了解哪些单位公布过反家暴数据统计或工作报告时,47.13%的参与者表示“不清楚”。这一题所反馈的结果也与目前现实情况相符,尽管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人民法院等在各自责任领域公布过相关工作情况,但据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发布的《<反家暴法>实施四周年监测报告》显示,当前反家暴统计工作和数据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并不乐观,全国仍有将近三分之二的省份无任何数据披露,有所公布的省份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对于目前政府为反家暴工作投入的财政支持情况,53.08%的参与者认为投入太少,22.31%的参与者认为投入不足,另有 23.43%的参与者表示不清楚。
从以上反馈的总体情况来看,当前反家暴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仍较为薄弱,信息公开透明度不足,造成公众的了解度和认可度较低。
支持性服务需求高
超九成人欲了解维权详细步骤
在问及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大反家暴工作投入时,超九成参与者选择了“家暴受害人庇护中心”、“家暴受害人救助支持服务”以及“法律咨询与援助”,这反映出公众对于面向受害人的直接服务和支持性服务需求很高。
参与者对于公安机关改进工作的期待主要有两点,一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家庭暴力;二是帮助受害人固定证据、进行转介服务、告知当事人相关救助渠道。
参与者对于法院改进工作的期待主要是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权益,以及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占比均为九成以上。
参与者对于妇联、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和工作单位改进工作的期待,四项占比均超过九成,包括重视家暴预防,提升救助水平;加强《反家暴法》宣传;严格落实强制报告责任等。
在问及公众对反家暴宣传的具体需求时,人身安全保护令、临时庇护所、法律援助等救济制度的具体申请步骤位列第一,占比95.33%;92.07%的人希望了解如何固定家庭暴力的法律证据;针对相关责任部门不作为的投诉渠道则排至第三位,占比达 87.82%,这反映公众对于目前的投诉渠道不够满意,希望能有有效渠道真正发挥起对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
报告建议:
立法: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反家暴法》;
执行:
1) 落实保障反家暴经费和人力支持,将反家暴工作经费纳入政务公开的内容;
2) 完善涉家暴数据的统计和发布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
3) 继续加强反家暴责任部门对《反家暴法》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防治家暴的主体意识和专业能力;
4)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反家暴工作;
5) 激活和完善庇护制度;
宣传:
1)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公众家庭暴力知识和《反家暴法》的宣传;
2) 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反家暴宣传工作的作用,依托互联网探索反家暴工作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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